近日,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关于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体推动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
方案中提出,煤矿智能化是将智能装备、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现代煤矿开发技术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通、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是保障煤炭生产安全高效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关于煤矿智能化建设,方案中提出利用1-2年时间,全省冲击地压煤矿和大型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矿井,在全国煤炭行业树立智能化建设的“山东标杆”。到2020年底,全省煤矿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全省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基本形成完整配套的智能化生产、管理体系,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面建成智能化煤矿。
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
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在生产经营管理环节,进行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推行新建煤矿智能化设计,建设智能化生产、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多系统、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平台,实现煤矿产运销业务协同、决策管控、一体化运营等智能化应用。
大力推进采煤智能化
采煤工作面积极采用智能控制技术和可视化远程干预控制技术,合理应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智能集成供液系统、图像视频远程跟踪系统、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及液压支架协同控制系统、远程控制平台等综采工作面智能成套装备,实现智能化升级。
有序推进掘进智能化
加大智能化快速掘进成套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广煤巷掘、支、运三位一体高效快速掘进成套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掘进远程控制、智能截割、掘支平行快速作业等先进技术与装备,积极推进巷道硬岩掘进机(TBM)应用,逐步实现掘进快速化、智能化。
逐步实现煤炭开采少人化
大力推进智能化减人、少人,加快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建设,采掘工作面重点岗位实现机器人操作,逐步实现煤炭采掘一线少人化。其中,智能化掘进工作面(从掘进迎头至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职工人数减少到9人以内;薄煤层和一次采全高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及进、回风巷超前支护段内)工人数减少到9人以内;综采放顶煤智能化工作面、充填工作面(工作面及进、回风巷超前支护段内)职工人数减少到16人以内。
加快推进机电运输系统智能化
加快煤矿机电运输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视频监视、智能监测与保护、自动控制或集中控制等技术,实现煤矿压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水泵房、原煤主运输系统等固定场所和采掘配套运输设备无人值守或集中控制,减少固定岗位人员;应用远程集中控制,通过视频监视、顺序控制,实现采、掘后路配套多部运输设备集中控制,减少采、掘工作面运输系统人员。加快井下设备在线诊断与远程运维系统建设化。
统筹推进生产集中控制智能化
全面推进地面生产集中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集生产、安全、调度、设备管理、地面储装运、洗选为一体的煤矿智能化管控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井上下无线终端平台,完善井上下工业环网和高速率、大容量、低时延无线网络。实现对各自动化、智能化子系统集中操作、集中监控和统一调度。推广应用视频监视、智能监测、集中控制等技术,实现压风机房、提升机房、变电所、水泵房等固定场所和采掘配套运输设备无人值守或集中控制,减少固定岗位人员。加快井下设备在线诊断与远程运维系统建设,提高井下设备智能化水平。
重点突破煤矿机器人研发与应用
加快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巡检、选矸等技术已成熟的机器人,持续推进智能化减人、换人,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充分发挥各企业煤矿机器人实验室作用,对照《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大力推进煤矿采掘、运输、安控和救援类等机器人的立项研发,攻克掘进机自动定位截割、锚杆自动钻装、放顶煤自动识别控制等关键技术。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煤矿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化建设等业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模式创新,努力构建全产业链应用体系。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地煤矿智能化建设,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制定本地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煤炭企业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责任。在每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中优先支持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个人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协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制定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规范。